独立调查,因其在一些争议事件中能够更好地摆脱各种利益掣肘,更专业、更客观地探究事实的真相,成为国外很多国家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在一些重大公众事件中,独立调查对事实真相的最终水落石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案例 青年被杀案独立调查2年
2005年伦敦恐怖袭击后一名巴西青年被警察误杀,“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独立调查两年,为案件审理提供关键证据。
独立调查制度是许多国家处理较大争议性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当一个事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争议性较大,独立调查机制就会随之启动。
2005年7月22日,在伦敦发生地铁未遂爆炸案的第二天,巴西青年梅内塞斯和往常一样,在伦敦南部地铁站准备坐地铁上班,然而,他却被正在附近搜捕疑犯反恐警察误认为一名自杀式爆炸袭击者并开枪射击,连中七枪后,梅内塞斯当场身亡。
事件立即将伦敦警方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许多民众认为这是警察“野蛮执法”的血证,也有人认为,这是反恐行动造成的间接伤害。
为探明真相,负责监督警察事务的英国“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对此发起了独立调查。时任“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的专员普利特查德和高级调查人员古明斯组成调查团队。他们会见了梅内塞斯家庭的律师;从伦敦警察局获得了大量的材料;调取了事发时地铁闭路电视录像;包括警长在内的数十名警察被传讯……
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于2007年8月将调查报告公之于众,并将其提交给英国皇家检察署,成为案件审理最关键的依据之一。
同年11月,英国最高法院裁决,伦敦警察局因误杀一名巴西青年被判有罪。但是,判决也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任何一名警员存在犯罪行为。因为这一案件,伦敦警署警长伊恩·布莱尔在2008年引咎辞职。
制度 政府专设独立调查经费
许多大型调查耗时长、牵涉人员众多、花费资金甚为巨大。通常,议会或政府部门提供一笔专门的经费用来支持调查。
在英国,独立调查的运营相当普遍,英国《裁判所与调查法》专门对独立调查的性质和运作制定了一般性的规定。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介绍说,在英国,除了调查已发生的争议性重大事件,对于正在进行中的事件决策也可以进行独立调查。比如英国伦敦希思罗机场计划扩建第三条跑道,引起环保主义者和当地居民的反对,英国政府也是经过组织调查,权衡各方利益,最终批准了这个项目。
杨伟东介绍,除了类似于“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这样的机构外,对于一些争议大、对公众利益影响重大的事件,首相还会亲自任命一位大法官组成调查小组,调查小组的成员是与事件相关方无利益纠葛的专业人士,他们直接对法官负责。
据杨伟东的研究,调查小组的结论报告一般资料翔实,证人的清单和证词逐一列举,分析与论证也相当严密。许多大型调查耗时长、牵涉人员众多、花费资金甚为巨大。通常,议会或政府部门提供一笔专门的经费用来支持调查。
2003年7月,参与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调查的国防部生化武器顾问凯利博士自杀身亡,舆论怀疑,英国政府在伊拉克是否具备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问题上欺瞒了民众。
政府随即授权成立了一个由资深大法官赫顿勋爵领导的独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独立司法调查,包括时任首相布莱尔在内的多名政府高官接受了调查组的问询。2004年1月,长达328页的“赫顿报告”出炉,指出凯利博士的自杀并不牵涉第三方,批评了英国广播公司的报道。虽然报告并没有就英国政府对伊拉克开战是否正当做结论,但直接导致英国广播公司总裁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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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新西兰没有毒蛇
“Refer去的第三者检测室
感谢!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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